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双方协商不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1 16: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后协商不好处理如下:
    1、交通事故后协商不好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3、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4、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双方协调解决不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自己对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的话,首先,可以请交警部门组织双方,从中协调各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1、和解:当事人自己,或者由交警部门组织,达成和解;
    2、诉讼: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若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因此,在这之中,最终展现出来的三个不同的处理结果:和解、调解、判决。
    对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出具的法律依据:《调解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对于《和解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的。
    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疾病证明书、病例、出院记录等);
    (3)医药费的证据(医药费发票、费用清单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如: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等);
    (5)主张误工费的(如:收入损失证明、工资转账记录等)
    (6)护理费的(如:护理费发票等)
    (7)构成伤残的,提供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
    (8)其他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