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没有结婚证,有了孩子,同居期间,女方把自己父亲名下的房子卖了,钱给男方用了,可以追逃回来吗?

同居
2023-10-21 17:1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没有办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首先可以双方协议分手,协议分割财产,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如果是双方出钱买的房产,并且写了两个人名字的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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