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餐馆干了十几天,不想干了,直接走能拿到工资吗?

讨薪
2023-10-21 17: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告知即可辞职


  • 拖欠工资,不建议你直接走人,建议咨询律师,让律师指导你,向单位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说明因单位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不要工资后就直接走人,如果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犯法,需要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其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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