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地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0-22 00: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在外地申请离婚的办理:
    1.协议离婚的,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在外地办离婚的方式:
    1、若双方能协商一致,且均能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可以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一个月审查,符合条件,开始计算冷静期且三十日冷静期内无人反悔的,即可发给离婚证;
    2、若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在我国关于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外地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即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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