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怎样调解
1、起诉离婚由如下组织或个人进行调解:
(1)起诉后申请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2)立案后申请调解的,由法院组织组织调解,然后由审判员主持调解;
(3)开庭后申请调解的,由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