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顶楼漏水造成装修损失,应该谁来赔偿?

业主维权
2023-10-22 08:2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装修漏水的,一般不赔偿,而是将漏水的的地方修补好,也就是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的,那么则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因为漏水导致财产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因此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根据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定责也不相同。
    1)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漏雨,且仍在保修期内。受损害的住户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住户因此造成的损失。
    2)雨水管年久失修致渗漏导致漏雨。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业主房屋财物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法搭建、擅自改装破坏原有防水设施导致漏雨。违法搭建人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定责也不相同。
    1)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漏雨,且仍在保修期内。受损害的住户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住户因此造成的损失。
    2)雨水管年久失修致渗漏导致漏雨。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业主房屋财物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法搭建、擅自改装破坏原有防水设施导致漏雨。违法搭建人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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