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10-22 09: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拖着不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并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同时请求法院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拖着不离婚的办法:当事人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若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确认感情破了的,应准予离婚,且确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经历的时间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经历的时间为三个月,一般是无法拖延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拖着不离婚,没有对谁一方有利的情形。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假如协商不了,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等材料。假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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