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房屋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
2023-10-22 09: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如果周边房价一平米是
    四、五千,那么给予的货币补偿也应不低于这个标准。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拆迁程序如下:
    1、征地补偿方案获得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内容;
    3、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登记;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