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两人担保债务如何追偿

抵押担保
2023-10-22 10:4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有以下四种:
    1、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给付定金的,给付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4、留置财产,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1、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