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诈骗了,报警不立案

诈骗
2023-10-22 11: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诈骗不立案怎么办
    1、诈骗不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由于不满足条件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证据后再进行立案;
    (2)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 被人诈骗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能是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的标准,或者不是该公安机关的管辖,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被骗了,公安部门不立案,可能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向法院起诉,通过打官司解决。
    如果确实诈骗刑事案件,诈骗超过一万元以上,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公安局应当立案调查,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六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 不立案是违法的。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