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

2023-10-22 12: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孩子办户口要如下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申请人为父母的,还需要出具结婚证;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
    1、孩子的户口只需要在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本,但另一方需出具所在户籍地的证明材料;
    2、如果孩子在女方户口本上,男方必须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初婚证明;
    3、如果在男方户口本上,必须拿生育证、出生证到管理部门打计划内一孩证明和男方小孩未入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 离婚后,由得到抚养权的孩子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孩子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孩子落户可随父随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