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给另一方,我怎么才能过户?

房屋产权
2023-10-22 12: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
    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
    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当事人持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当事人持判决书,协助执行公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过户住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不能直接过户,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有两种方式可以过户,第一种是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第二种是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法律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