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22 14: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如何赔偿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的,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赔偿流程如下:
    1、与单位协商,工伤鉴定以后我们就可以依据鉴定标准计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单位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2、和用人单位不能协商解决依据劳动仲裁法向劳动局提起仲裁;
    3、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裁定生效后依然不支付赔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