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醉驾,曾争取不起诉吗?

酒驾醉驾
2023-10-22 15: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醉驾不起诉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1、醉驾不起诉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2)如果存在扣押财物行为,应解除扣押;
    (3)最后移送交管部门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是什么
    醉驾酒精含量标准如下: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无事故会处以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2、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
    3、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
    4、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
    5、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 醉驾案件,在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如果有新证据,或者经过审查认为不起诉是错误的,可以重新起诉。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第三百零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第二百九十九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
    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 开车醉驾不去法院会有以下两种判决方式:
    1、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会按缺席判决的方式判败诉。
    2、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醉驾者不去的,法院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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