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3年购房,装修后墙面多处裂缝,跟开发商及物业反映无果。房屋质量检测中心来人看过,说只有监督权没有领导权作罢。于是我在欲告无门之下,一直未领房产证。有人说以后领证要缴税收滞纳金,是真是假?

2019-06-14 12:2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房屋装修不合格怎么办
    目前消费者对房屋装修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空气污染、偷工少料等几个问题,例如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问题,消费者首先应当在选择检测单位时选择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的许可和从事本专业的相应检测的单位,即使是原有合同上没有室内环境条款,也必须符合国家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注意购买材料留下一块样品和工程验收时要有一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旦发现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此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
    首先找装修公司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部门。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
    再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聘请专业律师,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经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成功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否则,法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做出最后的判决。
    在发生纠纷以后要把握好心态。有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由于消费者要求赔偿过高,提出了不合理或者不切合实际的要求。
  • 开发商长期不办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
    开发商长期不办房产证怎么办
    1、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
    开发商的办证义务
    2、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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