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子一般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若法定继承中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即外孙子可作为
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其法定继承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