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颈椎受伤钢板终身携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2019-06-14 12:4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付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4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各种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10、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1、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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