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后房子给了他,但没有去过户,现在已经复婚了,结婚证也领了,这个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2 17:0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结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所得财产是否归个人或共同所有。
    所以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可视为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还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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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