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担保时效为多久?

2019-06-14 13: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借条上的担保人责任:担保责任有两种,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担保责任,前者责任最重,你也可以理解你也是借款人(虽然你没有用钱),借款逾期了,债务人一旦起诉了,可以执行借款人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第二种责任轻,需要先执行借款人,借款什么都没有了才能执行担保人。
    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猜测你担保的借条根本就没有约定担保的是什么责任(没有约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该认定是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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