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0-23 02:5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应当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6、子女情况的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冷静期;
    4、审查;
    5、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
    (2)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短信、分居情况、出轨情况等证据;
    (4)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婚姻关系的证明;
    3、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4、子女情况的证明;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6、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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