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门女婿结婚十多年了,现在想离婚,现在这里有两套房,如果离婚了我能得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3 07: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不是啥也得不到。
    1.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如果可以继续生活建议好好沟通,确实决定离婚的话,可以协商离婚,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双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
    2.共同财产
    房子是你们结婚十年之后买的,那么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是你们可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过错等各种情况综合判决。
    3.共同债务
    还欠五十万,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房贷。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可约定偿还的方式,偿还的比例。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
    所以,不是啥也得不到,原则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也是。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不是啥也得不到。
    1.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如果可以继续生活建议好好沟通,确实决定离婚的话,可以协商离婚,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双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
    2.共同财产
    房子是你们结婚十年之后买的,那么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是你们可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过错等各种情况综合判决。
    3.共同债务
    还欠五十万,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房贷。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可约定偿还的方式,偿还的比例。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
    所以,不是啥也得不到,原则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也是。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不是啥也得不到。
    1.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如果可以继续生活建议好好沟通,确实决定离婚的话,可以协商离婚,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双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
    2.共同财产
    房子是你们结婚十年之后买的,那么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是你们可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过错等各种情况综合判决。
    3.共同债务
    还欠五十万,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房贷。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可约定偿还的方式,偿还的比例。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
    所以,不是啥也得不到,原则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也是。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