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被家人挑唆与我闹离婚,也快要离婚了。她家人住的也是与我家临近的村子,共同认识很多人,妻子家人此时逢人就讲我坏话,到处散播流言蜚语诽谤我。我又嘴巴笨不善言谈,况且是男的,更不愿意天天讲这些家长里短。可是我被诽谤后,到处都有人在明里暗里的议论我,心里造成很大的创伤,苦不堪言。如果我起诉,收集证据太难,起诉有用吗?如果我把真实的事件写成文字,来反击女方家人的诽谤,印发成纸张30份,在附近散发一下或者贴在公告栏里,以正视听。我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我说的都是事实(当然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算是诽谤他人吗?。或者有人看了这个文字,气病了或者气死了。我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离婚
2019-06-14 14:1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网络上的侮辱、诽谤与现实中的侮辱诽谤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诽谤他人,情节不严重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诽谤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诽谤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口头诽谤,二是文字诽谤。诽谤的内容,包括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德不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均是。判断的标准是,某种言论如果经社会中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成员判断,认为有损于他人的名誉,该言论即为诽谤。
    诽谤的范围,无需较大范围的散布,以第三人知悉为最低限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