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委会滥用职权如何办

职务犯罪
2023-10-23 14: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委会滥用职权的处理方式是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法律分析:村委会滥用职权的处理方式是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有如下7种: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