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团伙作案盗窃工地上的那种铜线,我朋友只犯了四五起,拿了五千块钱左右,但他们团伙里的其他人做了几十起。他该怎么办,会被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6-14 14:1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涉嫌盗窃罪,具体定罪量刑视所盗油的价值确定。主、从犯的量刑情节如下,【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朋友涉及盗窃罪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孕妇偷窃,与普通人一样也是犯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鉴于孕妇的特殊情况,一般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判处刑罚后,因处在孕期或哺乳期,一般也是暂予监外执行。但一旦上述情形消失,立即收监执行。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三)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