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3-10-23 14: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使生产所遭受的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以及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以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具体标准如下:销售者有销售明知是伪劣的化肥或者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