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乡在工地死了,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0-23 15: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死亡可以报警。在工地工作发生死亡情形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出具死亡证明,对于死亡原因进行说明。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其家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向工伤保险基金部门申请工伤支付。
    一般的,因公死亡的,近亲属可以领取六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职工工资抚恤金的其他亲属的30%基础上增加1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先通知死亡人的家属,然后进行报警。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建议委托律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在工地死亡要求赔偿与老板谈判时,有以下技巧:应当先查《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商死亡的规定,以及对当地的平均工资先咨询一下,可委托律师处理,明确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案件的哦赔偿范围,本案件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费、精神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再去和工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走诉讼道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