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超载出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3 16: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超载出事保险公司可以赔。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车辆如果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或因保险公司在提供超载免责条款时,未履行充分提请告知义务的,车辆因超载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依然要赔偿。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车辆超载车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2、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
    3、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超员的罚款标准,具体如下: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4、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超载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会依法理赔。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