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起诉到法院的同时自己还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做鉴定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23 16: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其他当事人认可的,可予采信。
    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异议内容和理由。经审查,有证据足以证明异议成立的,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异议不成立的,应予采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其他当事人认可的,可予采信。
    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异议内容和理由。
    经审查,有证据足以证明异议成立的,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异议不成立的,应予采信。
  • 诉讼中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申请医疗鉴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诉讼中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申请医疗鉴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