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丢了,男方不肯离婚咋办,我们分居二十多年了。

离婚
2019-06-14 14:4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财产分割有协议按协议,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求起诉到法院来分割。
  • 感情确实破裂了,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的标准: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一般协商不了,法院会结合各种条件分割双方的财产,也包括房产,但是在分割房产时与谁提起离婚没有必然联系。
  • 新婚姻法关于分居而离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可以视为离婚,关于“分居两年”的条款只能作为感情不和的一个参考指标 也算是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分割并非完全一人一半,视具体情况而定。
    举个例子,房子如果是你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那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完全属于你;再举个例子,如果你们的婚姻问题主要是因为你的配偶的问题如有婚外恋等情况,你能举证,那法院会多判你一些财产。
    所以财产的分割是很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你也可以把具体点的情况告诉我 我可以帮你细致分析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