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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方面的相关问题

劳动仲裁
2023-10-23 17: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1)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2)事业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争议等。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除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以外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合同仲裁的范围:
    1、因合同引起的仲裁;
    2、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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