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撞门店车了,他不在停车位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3 1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车停在店门口的不属于违法停车,属于道德问题,可以与车主协商,在斜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交警请求协助。在处理的过程中,不要使用违法手段,要使用合法手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剐蹭他人车辆后应当及时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并使用手机全方位拍摄受损车辆照片以及视频取证。其次,应当尝试联系车主,告知车主车辆受损情况,之后等待交警对车辆损伤作事故认定书,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前来处理。交管部门经查勘、检验后,根据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交管部门可以就赔偿事宜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据认定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起诉讼处理纠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