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案没归案的人还抓吗

刑事辩护
2023-10-23 19: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案没归案的人还抓。
    如果有新的证据补充侦查的,那么就有可能会抓人。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
    案子结案了没有同伙的不会抓其他人,有同伙的需要继续抓捕。批捕后在逃的需要发布公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应当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各级公安机关在管辖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法律分析】: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本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分别移送起诉或者移送不起诉。
    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刑事案件如果移送到法院后,还有同案犯没有归案的,公安机关应该集力量进行抓捕。
    案子结案了没有同伙的不会抓其他人,有同伙的需要继续抓捕。批捕后在逃的需要发布公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应当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各级公安机关在管辖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如果案子是因为检察院不予起诉或者公安不予立案而结案的,只要符合重启案件的条件,对于需要抓人的还会抓人;如果案子是因为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假释或缓刑而结案的,只要发现有新的犯罪,还会抓人,同时会对被假释或者缓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撤销假释或者缓刑的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