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约定每个月给孩子500元的抚养费,但是因为老公家不给孩子看,还造谣我的坏话,所以我以后就不给了。现在我被起诉了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0-24 06:0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或者离婚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若是法院是判决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索要抚养费。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是指原告是孩子,抚养孩子的监护人是诉讼代理人。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用孩子的名义控诉抚养费。当事人写民事诉讼书。其中要求抚养费的金额和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事实,用法律为自己的诉求提供理论依据。夫妇离婚,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请求。抚养费根据需要,孩子买电脑的手机等,旅行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那个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根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