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抑郁症在家上网课,学校会把抑郁症录入档案吗?

2023-10-24 07: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各个高中及高等院校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2.中学、高等院校均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学、高等院校所有学生的必修课,每学期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指导学生科学认识抑郁症,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等。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重点人群干预力度。
    1.青少年。中学、高等院校均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学、高等院校所有学生的必修课,每学期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指导学生科学认识抑郁症,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并不会记录档案的不需要过于担心,抑郁症的话还是要多注意,保持心情,放松多注意观察一下的心情,平时也不需要过于紧张,多注意休息慢慢就会配合治疗会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 抑郁症患者多数都是学生,而且不管是初中生、高中生还是大学生,都有可能患上抑郁症。特别是名校学府,患上抑郁症的学生更多。为了安全起见,如果学生的抑郁症已经很严重了,那么就算家长不提出休学要求,学校也会主动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