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综合工作时间系统人员根据日程安排将超过标准法定工作时间50小时,50小时按1.5倍延迟加班费,但休年假后,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员工休年假工资福利正常支付,想问,休年假后工作时间,不应认为没有实际加班,不能按延迟加班费

讨薪
2023-10-24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费标准与方法 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如果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超过的部分应视为延时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自然也不存在支付休息日加班费的问题。
  • 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