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骨折司法伤情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4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该骨折的司法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不同地方、不同程度骨折等级都是有所不同的。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
    8.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2)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4)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难以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5)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
    8.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
    6.0cm以上;
    8)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75%以上;
    9)一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
    10)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50%;
    11)一手拇指缺失达近节指骨1/2以上并相应掌指关节强直固定;
    12)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3)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
  • 骨折司法伤情鉴定标准是: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有骨折;关节功能丧失;末节离断的,属于十级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伤残鉴定程序为: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