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伤快三年了,还得不到处理,需要怎么解决

工伤索赔
2023-10-24 09: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事故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1、申请调解,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2、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首先,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补交材料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时间的,因为此时还为正式受理。其次,工伤认定受理后,社保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有以下程序:一、申请:1、申请时效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二、受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作出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四、送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