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4 09: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但是如果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配偶名字,或者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该房产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且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上都只有一方名字,那么这些都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权都属于该方;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后买的或者购买时登记上另一方名字,那么离婚时房产是共同财产,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平均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