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超过该期间的,应当履行义务一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