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签订合同的购房授权书可以要求退款吗?

房屋买卖
2023-10-24 12: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款。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关系不成立。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款。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关系不成立。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款。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关系不成立。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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