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恋爱了,未婚怀孕了。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谈论彩礼。男孩和女孩分手了。现在男孩要求女孩归还恋爱期间花费的钱。如何解决?

同居
2023-10-24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欠条之类的话可以起诉
  •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分手后女方必须要退还给男方之前给付的礼金,礼金应当返还给男方,但子女应由双方协议抚养。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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