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离职后,公司扣除了我的工资,原因是我在工作中损坏了仪器外壳,要求我赔偿3000元

讨薪
2023-10-24 14: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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