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外情我转给对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数额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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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转账的钱能不能起诉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
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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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起诉要回,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所转的大额款项,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等,实践中这种恋爱转账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而一些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如520、1314等则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以起诉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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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外情给女方钱能可以要回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无偿赠与他人的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行为。因此,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行为理当认定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完全有理由要求他人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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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