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土地确认证书丢失给村委会,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10-24 15:0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确权证丢了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土地确权证遗失了怎么办
    1、土地确权证丢了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
    1、土地证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2、房产证是指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 土地证书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根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27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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