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什么

代写合同
2023-10-24 1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以下几种:
    1、赠与合同。赠与人把个人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2、借用合同。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
    3、保管合同
    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3、尽职调查中要收集的证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单务合同主要包括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 单务合同主要包括:
    1、赠与合同;
    2、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3、无偿保管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