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上漏水,我家受损失,我要求维修期间的租房费用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10-25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房屋原因租房漏水的维修费该房东出,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租房漏水的维修费该租客出。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漏水,房东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漏水,租户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房间漏水可以要求赔偿,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漏水,则不能请求赔偿。如果自己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导致的漏水损失,处理办法如下:首先,可以找物业处理,要求物业协调解决此事。法律依据:
  • 租房排水管漏水维修费由过错方出。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排水管漏水的,房东承担赔偿维修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排水管漏水的,租户承担赔偿维修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排水管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赔偿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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