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职了最后一个月给少发700多块钱可以追回吗

讨薪
2023-10-25 14: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追回,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给别人干活钱要不回来的办法如下:
    1、协商调解;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走仲裁的程序,需要提供劳动的证明材料,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只需要有证明人就可以;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就是说,先通过仲裁机构,如果有一方通过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这样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最后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对方再不给,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这样就保证能要回钱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给用人单位干活用人单位不给钱可以报警,但是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调解后还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