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了人跑了,这算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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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如果能够证明对于交通事故的确不知情,就不会认定为逃逸。如果并不清楚撞了别人的车,主观上也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想法的话,是不算逃逸的如果知道撞了别人的车,不想赔偿逃跑了,属于逃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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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不属于肇事逃逸。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因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
逃逸不构成情况有哪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
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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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撞人不知情不算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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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