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应如何规定

协议离婚
2023-10-25 16: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协议离婚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上产生的;
    2、子女抚养的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问题;
    3、共同财产分割与共同债务处理;
    效力认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办理好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后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的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违背社会传统的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就依法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夫妻间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若满足意思表示真实、采取书面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等条件,则离婚协议生效,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则离婚协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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