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有个问题急切您的解答,事情是这样的: 母亲在女儿结婚怀孕后来照顾女儿,但是由于女儿和丈夫不合,母女俩人连同儿子出来租房,女儿女婿从此分居,2007年置办房屋一间,母亲出首付,女儿通过商业和公积金贷款还款,房产证上是女儿和母亲的名字,现在要出卖该房屋,在此期间,女儿的丈夫一直不知道此套房子的买卖情况。如果现在的买房人打算买此套房子,是否需要征得女婿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女婿的同意,出卖房子,女婿知道后是否可以申请法院推翻此交易???

2018-08-13 08: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是存在风险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
    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 房产证名字和还房贷的名字两者不一定一致,现简要介绍如下:
      
    1、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有权的人,也可以是符合还款要求的其他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
      
    2、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是购买房屋以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的人,房屋的共同还款人也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不一定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交易、转让、抵押等权利。
  • 整栋房产证叫大证、大产权房。小区套房房产证叫小证、小产权房。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开发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转移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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